我市提前一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王昊)2016年,我市压减炼钢产能783万吨、炼铁产能786万吨、煤炭产能250万吨,分别占全省的48.2%、44.6%和17.9%。单位GDP能耗下降4%,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改善率达到12.9%。全年我市达标天数200天,达标率54.6%。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增加44天,增加天数在全省排名第一,超额完成省达目标(10%),提前一年完成2013年—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
去年,市委、市政府按照“三个努力建成”的目标和“三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全力以赴在去产能和治理污染上下功夫,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气魄,走出了一条绿色发展之路。
“唐山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源在于产业结构偏重趋同,转方式、调结构是治本之策。”市委副书记、市长丁绣峰道出了我市污染问题的根源所在。我市作为全国乃至世界钢铁产业集中度最高的地区,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累计化解炼钢产能3140万吨、炼铁产能1873万吨,分别占全省总量的52%和37%,切实担当起了去产能的“唐山责任”。
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我市按照省达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5年相比分别削减2%、2.2%、10.5%、8%。2016年共实施减排项目268个,其中大气减排项目161个,水减排项目107个,现已全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深化治理工程建设。我市继续实施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玻璃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全市完成27项水泥企业除尘治理任务、161项钢铁企业烧结机及竖炉脱硫烟气颗粒物深度治理任务、7项焦化企业脱硫脱硝治理任务、5项玻璃企业脱硝任务以及186家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任务。
强化点、面源管控。我市已完成2524台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置换任务,散煤压减替代96.5万吨;联合有关部门对266家(次)燃煤企业抽检673批次,用煤单位煤质抽检覆盖率100%,批次合格率为88%;加大露天矿山、“散小乱污”企业、散煤堆场和露天秸秆焚烧整治力度,对147家露天非金属矿山实施停产治理,完成36家散煤堆场治理任务,查处“散小乱污”企业194家、焚烧行为24起,对96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或经济处罚。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结合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我市持续开展“利剑斩污”、环境执法“雷霆行动”、环保大检查等专项行动。环保局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全局总动员,全部深入一线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全覆盖式督导检查,严查违法排污行为。2016年累计立案处罚819起、处罚金额4000余万元,按日计罚3起,移交移送138起,查封扣押15家;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600余次,拘留77人,保持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健全环保工作机制。我市制定了《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试行)》,每月分区域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后的除进行经济惩罚外,进行媒体曝光、公开承诺或约谈;建设中心区网格化监测体系,目前已投入使用,提高了精准治霾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遥测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建设环境立体监管指挥系统,对环境问题实行精准管控,共组织无人机飞行30多次,发现环境问题230多起;根据季节变化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实施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对主要污染物实施精准管控;聘请社会监督机构参与环境问题的明察暗访,对环境执法形成有益补充。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