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我市交警部门统一行动,严查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62起。
当天20时许,友谊路与友谊西辅路交会处,看到交警二大队民警已经在此处设置了检查点,利用反光锥筒将机动车道收窄,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20时25分,一辆沿友谊路由北向南行驶的现代轿车驶入检查点。民警在盘查该车时,发现驾驶人年岁稍长,身上有酒味,存在酒驾嫌疑。民警将其带至路边,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该驾驶人的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这样的结果,该驾驶人称其当天中午喝了些啤酒。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面临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随后,又来到建设路与南新道交叉口南侧,看到交警十大队民警在此设置检查点,对往来车辆例行检查。据民警介绍,查处行动开始不久,便有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轿车,在距离检查点一段距离时走走停停,车速缓慢,形迹非常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并将驾驶人带至检查点。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该驾驶人的酒精含量为2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询问中,该驾驶人承认喝了一瓶啤酒。
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广大市民出行安全系数,交警部门已将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常态化,每天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频次地开展查处行动,不定期开展全市统一行动,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规范驾驶行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