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人注意啦!2月1日201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开始啦!参保日期截止到2月28日逾期未缴费的,不可补缴!2018年将全年无法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提醒忘记缴费的朋友,尽快补缴。毕竟这可关系到个人利益!中断参保,后续影响会更大!
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险事业局的要求,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结合百姓春节回乡探亲特点,缴费分为集中缴费期和补缴期两个阶段。
其中 ,集中缴费期自2017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补缴期为2018年2月1日至2月28日。
再提醒一下各位亲:千万不要忘记参保哦!特别是家里有老人、小孩的一定要在2月底之前帮他们参保缴费啊!补缴期结束后除新生儿、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参保居民外,中途不再接纳人员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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