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路南区与古冶区两地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12-11 17:37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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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

       12月3日上午,路南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李进有为路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任命张翔为路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刘国忠为路南区政府、区法院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古冶区

唐山市古冶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公  告
古人常字〔2020〕34号

       古冶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曲承礼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确认曲承礼的古冶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10日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崔卫东等辞去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古人常字〔2020 〕35号
(2020年12月10日古冶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古冶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崔卫东、刘晨、张桂杰代表请求辞去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审查报告,决定接受崔卫东、刘晨、张桂杰代表辞去古冶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10日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卫民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古人常字〔2020〕36号
(2020年12月10日古冶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李卫民同志因工作变动书面提出辞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唐山市古冶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卫民同志辞去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唐山市古冶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10日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葛昌琨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古人常字〔2020〕37号
(2020年12月10日古冶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葛昌琨同志因工作变动书面提出辞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唐山市古冶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葛昌琨同志辞去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唐山市古冶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10日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刘春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古人常字〔2020〕 38号

经2020年12月10日唐山市古冶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
       刘春福同志为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于    杰同志为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10日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古人常字〔2020〕39号

经2020年12月10日唐山市古冶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
       李冰同志为古冶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建宇同志古冶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10日
来源:路南发布 唐山市古冶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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