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号上午,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国,副主任陆岳山、王秀丽、王久福、张永忠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鸿祥,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相关议题。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国主持,共进行了五项议程。
一、人事任免职事项。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职议案。会上,新任命的七名同志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二、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补选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0年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代表建议的决定;
四、研究确定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五、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书面)。
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职名单
(2021年1月22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康继江同志为滦州市水利局局长;
王大勇同志为滦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汝春同志为滦州市审计局局长:
秦继国同志为滦州市民政局局长;
刘建新同志为滦州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大勇同志滦州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张广山同志滦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宋建华同志滦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宋振民同志滦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王小舟同志滦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滦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职名单 (2021年1月22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海斌同志为滦州市古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国安同志为滦州市滦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蔡作彪同志滦州市滦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董云波同志滦州市古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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