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路北住建局主管副局长被停职,仅仅因为这样一件“小事”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6-3-22 22:3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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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这是来真的了,因为一起杂草焚烧的事儿,你看看,处理了多少人!3月21日下午,唐山市路北区友谊路西侧、青少年宫北侧发生杂草焚烧事件。
以下责任人被问责:给予路北区住建局主管副局长孙宗义党内警告处分,并停职检查;给予区住建局园林处(副科级单位)处长王旭昭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区住建局园林绿化处巡视人员杨淑亚1000元罚款;责成区住建局向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看来,露天焚烧没人管的时代过去啦!

唐山市路北区问责杂草焚烧事件责任人

3月21日下午,唐山市路北区友谊路西侧、青少年宫北侧发生杂草焚烧事件。路北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前往现场处置。
经查,着火点系路北区义务植树场所。为防止树木丢失,路北区住建局园林处将已栽植的树木进行了铁丝网维护,火情从树林外土堆处引燃至树林旁,树木未受波及,不排除人为故意纵火,公安机关正在全力侦查。
同时,路北区立即启动问责机制。区纪委监察局给予路北区住建局主管副局长孙宗义党内警告处分,并停职检查;给予区住建局园林处(副科级单位)处长王旭昭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区住建局园林绿化处巡视人员杨淑亚1000元罚款;责成区住建局向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路北区表示,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拉网式巡查,由属地镇乡街道选定统一的秸秆及杂草堆放地点,由区集中处理;同时责成属地镇乡街组织旋耕机,对已征收的国有土地上的杂草进行处理,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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