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尚座小区的那些鸡和鹅,你们奏啥哩?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6-5-27 22:46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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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是鸡和鹅,你们摊上事儿了呢,因为你们的邻居对你们忒不满意!!
5月27日,有唐山市民向环渤海新闻网反映:在路北区尚座小区110楼底下有人养鸡,忒影响生活质量。因为一方面味儿比较大,另一方面还有公鸡大早上四五点钟就打鸣。
谁想睡个懒觉来着?别想啦!唉,有这样的邻居可忒愁人儿~

记者下午前去探察,发现110楼前真有一住户养了鸡,几只肥硕的鸡在笼子里东张西望。不仅如此,记者还发现,另一户还养了两只大白鹅!
哈哈,这可真是想要在城市里过“田园生活”的节奏~
不过,话说回来,在城市小区里饲养家禽可是有那么点不合法哦~不信?记者给你找了出处:
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正版)第三十三条指出,“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
第三十五条指出“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哎哟喂!这些鸡、鹅有被没收的危险哦!
为了邻居和睦相处,为了城市文明,亲爱的鸡鹅的主人,还是把鸡和鹅处理了吧~~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物业和居委会曾经劝阻和下达整改通知单,但均未奏效。
哎,此时,又需要有关部门了:责令、没收、罚款,挑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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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舍内有多只公鸡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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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住户在楼下养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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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舍(右侧黑色区域)占用了楼间绿地

唐山尚座小区一居民楼前鸡鸣鹅叫真热闹!
5月27日,热心网友反映,在唐山市路北区尚座小区110楼南侧草坪有人养鸡,严重干扰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虽然物业和居委会曾经劝阻和下达整改通知单,但均未奏效。

  记者当天下午前往调查时发现,该小区里不仅有人养鸡,还有人养鹅,走近鸡舍、鹅舍有明显的异味。记者看到,鸡舍大约有两三平方米,配备鸡笼,圈起了鸡圈,而鹅舍位于一住户的自家花园内。
  邻居们说,现在开窗通风时就能够闻到恶心的味道,同时也有很多蚊虫孳生。最让居民们难以忍受的是,公鸡每天早上四五点钟就开始打鸣,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的作息时间。
  据介绍,养鸡人是110楼6单元的一家住户,而养鹅的是同楼5单元住户。养鸡是从去年开始的,养鹅则可以追溯到小区刚刚建立之时。
  记者发现,鸡舍所处位置为楼间公共绿地,而非私家花园,这一情况也得到了小区物业的确认。据该楼住户称,就此问题他们与养鸡住户进行过交涉,但该住户态度强硬,对意见置之不理。他们也曾多次向物业反映,物业进行过劝说,但均未奏效。
  物业公司向记者表示,他们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权利强行拆除鸡舍,制止私自养鸡的行为。物业曾向小区居委会和城市管理部门汇报过这个事情,而居委会的答复是,去年就对这家人下达过整改通知单,但该住户没有理会。物业表示,将会再次向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反映这一情况。
  国务院2011年修订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指出,“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五条指出,“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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