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买卖交通违法记分,俩人被拘留!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6-6-14 22:00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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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俩人买卖交通违法记分被拘留了!
其中:韩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蒋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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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买卖交通违法记分被查获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范爱文)近日,迁安市公安交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买卖交通违法记分违法行为,抓获犯罪嫌疑人两人。
  6月7日上午,大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两人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形迹可疑,有非法“买分卖分”交易嫌疑,并立即上报。大队责成案审中队立即进行处置。
  交警通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男,迁安人)觉得自己的分数都没有使用太过“浪费”,便想将自己的分数卖给他人,于是与“二道贩子”韩某某(男,迁西人)在网上相约到交警大队业务大厅见面。韩某某以每分40元钱的价格给付蒋某某好处费,将蒋某某的驾驶证分数卖给韩某某,为韩某某联系的一辆机动车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韩某某从中获利,且二人在网上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价格交谈。办案民警掌握了该二人的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同时,还查明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先后多次主动代人办理相关业务,并获取利益报酬。多项证据证明该二人已触犯法律,影响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韩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蒋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迁安交警提醒,驾驶证“买分卖分”交易存在极大风险。如果要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背后涉及盗抢车辆或者肇事、伤人等严重事故案件,这时卖分人又代替违法者扣除了驾照分,那么将牵涉严重的法律责任。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买卖交通违法记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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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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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曹交警妈 发表于 2016-6-18 18:33 | 阅读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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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曹交警妈 发表于 2016-6-18 18:34 | 阅读全部
我曹交警他妈    我曹编辑他妈   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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