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以后用医保看病不分城乡,明年起可统一报销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6-6-16 21:5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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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1em]导读
6月15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今年9月1日起河北将按统一后的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新政策执行。今年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420元。

会给参保居民带来哪些实惠和便利?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兵表示,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按照保障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则,将原来城镇居民、新农合制度中的门诊和住院报销项目整体纳入;按照医保目录“就宽不就窄”原则,将原来新农合1000种左右的用药目录直接扩大到城镇居民用药目录的2900种左右;并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整体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

两险合一体现制度公平

据介绍,两险合一整合,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再区分成年人和学生,与农村居民执行同一缴费标准。2016年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420元。执行统一政策后,降低城镇居民成年人缴费标准,城镇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与农村学生、儿童一致,体现了制度的公平。

9月起按统一政策组织缴费

目前河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正稳步推进,按照要求,7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行政和经办管理服务职能、编制、机构、人员、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整合工作。9月份起,按统一后的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纳2017年费用。12月底前,各地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

明年1月份开始享受统一报销待遇

为了确保工作连续,整合期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实行“双轨制”运行,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按原制度规定就医购药、按原支付渠道进行报销,从2017年1月起,按统一后的政策享受报销待遇。

社保卡是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的载体,整合工作完成后,河北城乡居民将逐步实现依托社会保障卡实现持卡就医、购药结算。


来源:河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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