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整合城乡医保,惠及500多万城乡居民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6-7-9 00:0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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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市将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整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按照计划,我市城乡居民从今年9月1日起,将按统一后的政策参保缴费;参保的城乡居民从2017年1月1日起,按新政策享受待遇。对于新政策,社保局工作人员就市民关心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唐山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
在现有统筹层次、制度体系、经办方式的基础上,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体制、完善政策。二是积极稳妥、衔接有序。三是强化监管、规范运行。四是强化监管、规范运行。

目标任务:
2016年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实现管理机构、缴费标准、基金管理等统一。2017年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政策标准、支付结算、异地就医、监督管理、经办服务的有机统一。
关于此次调整,还有哪些要点你应该了解?
1参保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外所有户籍在我市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以家庭、在校学生以学校(以身份证为基本信息)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筹资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有条件的乡(镇)、村集体可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资金扶持或资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对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缴费补助。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我市个人(含学生)执行统一缴费标准。鼓励居民连续参保,对连续参保符合一定条件的,相应提高医疗保险待遇。
对城乡居民中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和各县(市、区)财政负担。
保障待遇?
执行河北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建立待遇水平动态调整机制。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差距。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政策范围内大病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50%以上。整合前后参保年限合并计算。
支付方式?
积极推进在总额控制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建立医疗保险市场化付费机制。通过与药品供应商、医疗服务机构开展谈判协商等方式,有效降低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建立风险分担和激励约束机制。
何时开始实施?
2016年8月底前,全市统一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自2016年9月1日起,按统一后的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2017年1月1日起,统一按新政策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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