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家长若发现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请拔举报电话!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6-7-15 23:3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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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及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出来了!

一共20个!

如果发现中小学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可以打下面的电话举报。

快看看你家所在区域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单   位
工作时间
24小时
路南区教育局
7232816
2826925
路北区教育局
2057199
2032992
开平区教育局
3388219
3388221
古冶区教育局
3563750
3561733
曹妃甸区教育局
8727812
8727800
丰润区教育局
3314901
3314919
丰南区教育局
8196014
8196027(夜间及假期)
遵化市教育局
6606110/6613821
6606110/6613821
迁安市教育局
5215523
5215500
玉田县教育局
6115582
13292436788 /13930538447
迁西县教育局
5661580
5662500
滦 县  教育局
7181670
7122622
滦南县 教育局
4123809 /4129104
4122016
乐亭县 教育局
4629525
462660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5776830/5776596

芦台经济开发区
教育局
022-69388463—601
022-69388456
汉沽管理区教育局
15022681712
13388085213
南堡经济开发区
教育局
8500480
8505809
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917168
2945352
唐山市教育局
2801099 /2824169
2826165/2801187
2826165

唐山市教育局专门印发《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重点治理:

1. 中小学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2. 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任教的行为。
3. 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招生或从事管理服务的行为。
4. 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
5. 中小学在职教师故意课上不讲课后补并收取费用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加补课学生的行为。

治理措施:

(一)全面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各种形式的违规办班补课行为;提倡和鼓励教师对学困生和因病、事假缺课学生进行家访、学习指导和无偿补课。

(二)教师校外无偿补课须事先向学校申报、备案,写明补课时间、补课地点、补课对象及与补课对象的关系等内容。学校对教师提交的补课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归档、留存、备查,每学期末,由学校汇总本校在职教师申报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查。

(三)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教师补课申请情况进行定期抽查,检查事项申报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全面以及学校审核把关情况等。

(四)凡没有向学校申报备案的办班补课行为,无论是否存在收受学生或家长钱物行为,一经发现,均按违规办班补课处理。

(五)凡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六)学校是治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直接责任单位,学校应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师德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学校一经发现教师存在违规办班补课行为,应第一时间予以查处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如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的,追究学校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各单位要通过公开栏、校园网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有报必查。

(八)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办班补课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九)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所辖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巡查,对存在超范围办学、违规招生、办学等行为的民办教育机构,视情节依法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注意!

市教育局将对信访举报中影响恶劣的问题进行直接(或协调公安、城管部门)核实处理。(注意,公安、城管都要介入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派出暗访组和专项督导检查组。

教育局将加大通报力度,对专项行动治理不力、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易发频发的单位进行公开点名通报,并落实约谈工作机制,由市教育局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和中小学校校长。

市教育局:对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行为再“亮剑”


市教育局结合全市开展的“一问责八清理”、重心下移“捉小鬼”认真解决群众反感的“小鬼难搪”问题等专项行动。
在相继开展“强师德、优行风”教育实践活动和廉洁从教“三诺”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再次启动全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向悖师德师风行为“亮剑”,让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不想干、不能干、不敢干”,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强调相关纪律,拉紧“红线”。暑假前夕,市教育局专门印发《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重点治理五种行为,即:中小学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任教,参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招生或从事管理服务,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故意课上不讲课后补并收取费用、以及打击报复不参加补课学生等行为。通过明确违规情形及违规处理办法,拉紧违规办班补课行为的纪律“红线”。

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免疫力”。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分别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相关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查找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以学校为单位组织中小学教师分别签订廉洁从教公开承诺书,作出不进行违规办班补课的书面承诺。

强化责任落实,管好“自家人”。实行市县校三级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方案措施,搞好动员部署,抓好辖管学校教师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认真查纠发现的问题,切实担负治理责任。对所辖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巡查,对检查发现有超范围办学、违规招生、办学等行为的民办教育机构,视情节依法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中小学是专项治理行动主体,校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宣传、教育、检查、查处等各环节工作。

强化监督检查,当好“助推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公示栏、校园网站、校迅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积极构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市教育局将加大对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不定期派出督导检查组和暗访组,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进行抽查,对不按要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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