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适龄青年参军将享受这些待遇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6-7-21 22:1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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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唐山2016“征兵宣传日”活动在抗震纪念碑广场举行,主办方向300名预征对象发放了宣传材料,号召适龄青年入伍。
       据介绍,今年征兵的征集对象为:男兵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女兵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报名年龄条件是男兵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8至20周岁,高中文化程度的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至24周岁。女兵高中应届毕业生、高校在校生及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登记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2016年男兵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1日至8月5日,女兵为6月25日至8月5日。报名结束后,我市相关部门8月份组织预征对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9月份择优安排合格人员入伍。

适龄青年参军获如下待遇:
  1.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津贴,选取士官后发放工资。  义务兵:第一年每月为750元、第二年每月为850元。士官月工资:下士最低为4060元,中士最低为5130元,上士最低为6080元(以上工资未计算如骨干费、特殊岗位津贴、防暑降温费等其他补助,因服役地区和军兵种不同略有差异)。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农村义务兵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发;城镇义务兵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年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大学生服义务兵期间的家庭优待金,按原户籍所在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10%计发。到西藏和新疆艰苦地区服役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0%计发。唐山市批准入伍到西藏和新疆艰苦地区服义务兵役,每年再增发2万元。
  3.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唐山市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在2年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1年发放标准的20%增发。
  4.退役金。
  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5.退伍费。
  义务兵退役时,由部队一次性发放2000元退伍费。
  6.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另外,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退役金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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