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车租车司机”酒驾“摊上大事”!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6-7-24 01:00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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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出租车驾驶人处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严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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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当天20时许,交警四大队组织民警在古冶大桥岗组织夜查活动,一辆出租车缓慢停靠在距离卡口不远处的路边。执勤民警见其形迹可疑,迅速将出租车驾驶人控制。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该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6毫克/100毫克,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天、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营运车驾驶人,由于营运车的特殊性,驾驶人要更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与驾驶一般车辆相比,酒后驾驶营运车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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