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乐亭副县长涉嫌非法侵占土地遭举报!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6-8-11 11:58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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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乐亭县乐安街道办五街村民徐德敏、冯艳茹等举报投诉称,该县副县长陈武于2010年春季担任乐安街道办党委书记(2016年初任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极力保护原五街村支部书记赵立权、郑金祥、耿玉刚等非法盗用侵吞160.72亩村集体黄金地段土地,并被受害人指控涉嫌同案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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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2亩村集体土地哪里去了?知情者透露,该土地大案,涉及金额至少达两亿元以上,涉案县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原五街村委会班子及开发商多人,是近年来乐亭县基层政权中涉嫌土地涉黑犯罪的冰山一角,属于建国以来当地典型的塌方式腐败窝案之一。据反映,2010年初,乐亭县政府鉴于城中村平房改造的需要,对五街村进行拆迁征收,由县国土局、乐安街道办、五街村主任耿玉刚及该村村民代表共同参加,对该村实际应征收涉迁土地实有面积进行了卫星定位测量。结果如下:本次丈量实测面积约为370亩。其中,包括县外贸、修造站及其他外来住户共计75亩,该村实际面积约计295亩。五街村当时拥有涉拆村民为295户,按照该县农村宅基地政策,每亩宅基地占地面积为0.25亩,合计为73.75亩。以此计算,除宅基地外,该村拥有应征收土地面积约计221.25亩。然而,在五街村民多次要求下,当乐安街道办和五街村委会公布的土地账目时,却发现该村入账的征收土地为60.52亩,与上述数据比较,竟有160.72亩土地神秘消失。
水悦华庭占用了谁家的土地?
为此,村民们连续多次就这消失的160.72亩土地问题,向村、街道和县有关部门质疑举报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正面答复甚至回避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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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水悦华庭高档小区(开发商为本地商人高辰所有)的建设,五街村民们才如梦初醒,经细心测量,发现该高档住宅区方位面积与所消失的160.72亩村集体土地位置、面积基本相吻合。举报人反映,当时,有村民找到党支部书记趙立权当面质问,他竟然咬着牙根破口大骂:“既然你们都知道了,还他妈的瞎打听什么?有本事上北京告状去吧,反正你们在乐亭县告不下来。”之后,村民们找到了时任乐安街道办书记的陈武,但他或避而不见、或回答问题吞吞吐吐,拒绝直接回答问题。据查实:在事发后6年来,村民代表先后多次向上级举报反映情况,但至今不见依法查处。甚至不久前,担任副县长职务的陈武放话说:“我不怕,让他们瞎折腾告状去吧,等到他们手里的路费花光了、腿跑累了,也就老实了、告不动了。”是谁雇凶欲杀人灭口?为此,受害人徐德敏等曾经呼吁唐山市纪委检察机关,对乐亭县副县长陈武及原五街村支部书记趙立权、郑金祥、耿玉刚等涉嫌严重土地违法犯罪问题立案查处,依法归还被这伙人非法侵占160.72亩村集体土地,并公开案件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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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遗憾的是,生活贫困、居无定所的徐德敏等村民6年来所举报的问题不但没有得到依法查处,徐德民本人还多次因为进京上访而遭到原五街村党支部书记郑金祥的女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温海波等警务人员的几次尾随开车截访、抓捕、非法关押和毒打。郑金祥并被举报于2013年6月21日上午10时雇凶杀人灭口,打断了徐德敏的左腿髌骨、小腿;股骨、右手指粉碎性骨折,腰部等多处部位骨折错位,伤势十分严重、险些丧命。面对如此伤情,当地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却是“轻伤”。案发以来至今,乐亭县纪委、当地公安机关不作为、不立案调查,放走蒙面凶手。行凶者甚至边打边骂滚地呼救的受害人徐德敏说:“你胆儿可真大,竟然敢告政府领导,老子非打死你狗日的不可!”还有人威胁徐德敏,再敢对160.72亩地的事儿上访告状、给领导添乱,就采用必要手段“做掉”他,永远失去喘气的机会。

土地犯罪的形式解读:1、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即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该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2、非法占用耕地罪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违法行为。非法占用耕地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对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非法批准使用土地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违法行为。这两个罪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犯罪;客观上都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滥用职权;侵害的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清正廉洁性和正当性,也侵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还侵害了公共财产所有权。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就土地犯罪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解释,如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0.33公顷以上等行为,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处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0.33公顷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0.66公顷以上等行为,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6公顷以上等行为,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2公顷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60%等行为,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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