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师范大学民生发展课题组承担的“2016中国民生发展报告”将在10月份举办的第四届中国民生发展论坛上发布。
经课题组授权,先发布“ 2016中国地级市民生发展100强”,唐山位居第16位,列河北省内第一。
在“2016中国地级市民生发展100强”中,河北占得8席,其中唐山以第16位,列河北省内第一,保定列第23位,邯郸列第42列,廊坊列第54位,秦皇岛列第68位,沧州列第69列,张家口列第76位,邢台列第100位。
“十二五”时期,唐山市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新提高。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30元,居全省第1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00元,居全省第2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60元,居全省第1位。
城镇累计新增就业49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比2010年提高61.3%和130.5%,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5%。
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进,荣膺河北省首个“全国文明城市”。
2016年,唐山市财政安排民生和社会事业资金94.9亿元,占市本级可用财力的75.3%。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50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825元,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8万套,加强贫困残疾人福利保障。
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在全省率先实现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国标。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校100所,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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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地级市民生发展100强
2016中国地级以上城市民生发展指数二、三级指标及权重
据悉,今年,民生课题组继续沿用“中国民生发展指数3.0版”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民生状况进行测评,同时,为了方便对中国城市民生保障与改善进行横向比较、纵向考察,课题组首次对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以及地级市的民生发展指数测评统一采用“中国民生发展指数3.0版”中地级以上城市民生发展指数指标体系。
地级以上城市民生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包括五个二级指标,即:民生基础、收入消费、居住出行、文化教育、安全健康;三级指标29个,并依据德尔菲法,确定了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如下表所示。
地级城市报告部分选取的样本是全国27个省所包含的262个地级市,以市为单位进行区域民生发展指数的测算与比较。
为保障数据科学、准确,本报告采用的基础数据全部来源于公开出版的年鉴或者相关部门公布的权威指标数据。
本报告结合国内外通用规则以及报告的具体目标,拟采用综合评价指数法对我国区域民生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综合指数法分为线性加权模型、乘法评价模型、加乘混合评价模型等几种形式。本报告的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重要程度较大,指标值的差异不大,且各个指标间基本相互独立,各指标只影响综合评价值而指标之间不相互影响,因此采用线性加权模型进行计算。为了保证测度结果的客观公正,所有指标口径概念均与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制度保持一致。各指标的权重由德尔菲法确定,并在测算结果的具体分析中加以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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