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环境,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自8月22日至11月30日,在外环线以内及周边区域开展散料堆场(含物流、货场)专项整治行动。
范围内散料堆场一律停产治理,鼓励其转产搬迁。
对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散料堆场,区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按日计罚”。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外环线以内及周边散料堆场 专项整治的通告
古政发〔2016〕9号
为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彻底解决城区散料堆场扬尘污染问题,营造洁净有序的城区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土地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自8月22日至11月30日,在外环线以内及周边区域开展散料堆场(含物流、货场)专项整治行动。
范围内散料堆场一律停产治理,鼓励其转产搬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散料堆场,落实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等措施。未转产搬迁的散料堆场,要按照扬尘控制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治理,实现生产、运输等环节的全封闭、无烟尘。对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散料堆场,区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按日计罚”。
对聚众闹事、阻挠、妨碍执行整治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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