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同闯信号灯致一人死亡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卢山 通讯员 王志永)8月20日上午9时许,一辆车牌号为冀BR41××号重型大货车由西向东行驶到玉田城内伯雍东街与旭升路十字路口时,正是绿色信号灯变为黄色信号灯时,因超速驾驶闯抢黄色信号灯通过停止线时,正遇郭家屯镇麦坡村79岁的王某某骑自行车由南向北擅闯红灯到东侧斑马线,两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骑自行车的王某某倒地严重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经事故中队民警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分析研讨,认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超速行驶,违法禁行禁令标志通行,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王某某骑自行车上路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经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由机动车驾驶人赔偿受害死者家属人民币13万元。鉴于该驾驶人触犯法律,还将受到刑事及其他方面的处罚追究。
玉田交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切不可拿生命做赌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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