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施轩)按照《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唐山市政府对各县(市)区8月份空气质量进行了奖惩。
在市中心核心区域(路北区、路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对空气质量较差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罚款130万元,对空气质量较好的路北区奖励130万元。在市中心周边区域(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中,对空气质量列最后一位的开平区罚款36万元,对排名第一位的丰润区奖励36万元。在一般区域(曹妃甸区、迁安市、遵化市、迁西县、玉田县、滦县、滦南县、乐亭县)中,对空气质量排名后两位的玉田县罚款63万元、滦县罚款58万元,对排名前两位的迁安市奖励74万元,乐亭县奖励47万元。
各县(市)区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由好到差依次是:路北区、迁安市、乐亭县、路南区、曹妃甸区、迁西县、遵化市、滦南县、滦县、玉田县、丰润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丰南区、古冶区、开平区。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开平区罚款100万元,对排名第一位的路北区奖励100万元。
各县(市)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排名,由好到差依次是(2015年高新技术开发区无数据):迁安市、曹妃甸区、丰润区、迁西县、乐亭县、滦县、路北区、路南区、遵化市、滦南县、丰南区、玉田县、开平区和古冶区。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古冶区罚款100万元,对排名第一位的迁安市奖励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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