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路一电线掉落影响交通
交警全力疏导,提示车辆勿超高载货上路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季男 魏伟)11月9日,银河路二炼铁正门外,一条电线掉落在地。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此,迅速在该路段展开疏导,确保车辆安全通行。交警部门提示,车辆切勿超载超限超高上路行驶。
当天上午,交警三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在银河路二炼铁正门外发现上方的电线掉落至地上,对过往车辆及行人的通行安全造成影响。该路段通行车辆较多,电线掉落导致车行缓慢。巡逻民警迅速在现场展开疏导,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抢修,保障路面车辆通行。
交警三大队民警根据现场情况分析,电线的掉落可能是车辆载货超高所致。交警部门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3.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厢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车辆上路行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要超过核定长、宽、高载货上路行驶,尤其在通过涵洞、铁路桥等路段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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