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11月14日零时起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环网 发表于:2016-11-14 01:3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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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受冷空气影响,11月14日清晨我市风力开始加大,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的减弱、扩散和稀释,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1月14日零时起停止执行11月11日下发的《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唐政办传〔2016〕104号)规定的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和机动车限行措施。同时,继续执行11月8日启动的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的要求,继续加强企业环境监管,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响应的各项应对工作,确保各类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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