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4个月的限行措施今起施行
您关心的限行问题答案全在这里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季男 魏伟)11月22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发布,我市近4个月的机动车限行措施于11月23日起开始施行。昨天,本报记者根据《通告》采访了市交警部门,对读者关心的限行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问题一:此次限行措施具体限行时间?
《通告》第一项第一款规定,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的限行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19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通告》第二项第一款规定,五轴及以上货车的限行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3月15日,每天全天24小时。
问题二:此次我市各县(市)区也全部限行吗?
《通告》一经公布,引起广泛关注。本报接到多位读者来电或微信留言咨询:玉田县也限行吗?迁西县限行吗?都是哪里限行?……
《通告》第一项第二款明确规定,此次限行,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的限行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也就是说,此次限行范围不仅包括我市市区,也包括各县(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但高速公路除外。
问题三:限行具体措施包括哪些?
《通告》中规定,此次限行,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
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2017年1月9日至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对本地车牌的五轴及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即把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当日期尾数与某组车牌某一尾号相同时,该组车牌车辆限行。如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车牌尾号为1和6的车辆禁行,以此类推。31日不限行。对由牵引车和半挂车组成的五轴及以上货车,车牌以牵引车车牌为准。
问题四:出租车、大型客车、五轴以下货车等营运车辆是否在限行之列?
《通告》中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五轴及以上货车的限行进行了详细规定。至于读者关心的出租车、大型客车、教练车、五轴以下货车等车辆,交警部门解释,此次限行针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五轴及以上货车,出租车、大型客车、教练车、五轴以下货车不在限行之列。
问题五:外地车牌车辆是否限行?
《通告》第一项第三款中对此已有明确规定,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码。
问题六:京津限行规定,与我市相关规定有何不同?
京津两地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中,对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我市此次限行,对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问题七:纯电动汽车是否限行?
《通告》第三项第五款明确规定,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问题八:当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怎么限行?
《通告》第四项规定,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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