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环保部根据气象条件分析,近日空气污染程度将呈加剧趋势,要求我市在启动污染天气红色(1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现通知如下:
1、自2016年12月18日18时起,在确保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全市所有钢铁企业烧结机(含竖炉)停止生产,50%的高炉焖炉(只有一座高炉的全部焖炉);承担居民供热任务的钢铁企业响应的烧结机(含竖炉)、高炉可以不停产、焖炉,但要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上述应急减排措施与全市重污染天气红色(1级)预警响应同时解除,具体时间市政府另行通知。
3、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立即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企业,迅速做好停产、焖炉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落实到位。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行监管,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对各类不落实停限产措施、污染环境的行为高限处罚,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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