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
tangshan 发表于:2016-12-23 09:2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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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

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

今起每天限行两个尾号车辆城市公交车不再免费乘车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市政府办公厅昨天下午发出通知,自12月22日18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解除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自12月23日起,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辆)、五轴及以上货车每天限行两个尾号,城市公交车不再免费乘车。
  通知中说,受冷空气影响,我市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重污染天气过程于12月22日结束。按照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一、区域二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 116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12月22日18时起,全市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继续执行《唐山市2016年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唐政办字[2016]285号)规定的各项减排措施。
  自12月22日18时起,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解除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自12月23日起,全市继续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6]19号)的规定,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辆)、五轴及以上货车每天限行两个尾号。
  自12月23日起,城市公交车不再免费乘车。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监管,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延伸阅读:
  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每天限行两个尾号怎样限?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6]19号)的规定,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限行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19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具体为:至2017年1月8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2017年1月9日至3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限行车辆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车。
  《通告》中还指出,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如限行措施有变化,本报及本报微信公众号将及时发布相关消息,请您关注。
  (纪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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