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1日18时至2017年1月5日8时
我市城镇基本医保网络系统暂停服务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范圣英)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做好唐山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年终结转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络系统切换工作,2016年12月31日18时起,全市城镇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网络系统暂停对外服务。
暂停服务时间
2016年12月31日18时至2017年1月5日8时,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受理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和刷卡购药服务;2016年12月31日18时至2017年1月1日8时,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受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联网结算服务。自2017年1月1日9时起,启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网络信息系统。
在此期间,全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除继续办理各种备案手续外,其他业务暂停受理。
就医购药安排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可凭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清单和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到原就诊医药机构按规定补录相关费用。参保人员如需住院治疗,由定点医疗机构先收治入院,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再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及费用录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