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去了唐山,我自然凭吊了那里的抗震纪念碑。四根高耸入云相互分开又相互聚拢的梯形棱柱,既寓意地震给人类带来的天崩地裂的巨灾,也象征着全国对唐山救援乃至重建的支持;那浮雕场景更让人陡然而生哀思之感。据说,唐山抗震纪念碑被列入我国首批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名单。20世纪建筑遗产主要体现其“事件性”和“纪念性”,唐山抗震纪念碑堪为两者兼而有之。 有学者认为:“20世纪建筑遗产是宏大视野下的现当代建筑文化奠基之学”。此言不虚!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存,实物性地诠释着20世纪值得瞩目、值得省思、值得研究的人物和事件,它包含着大历史与大文化,人们在“阅读”它的时候,其实已经将不同学科的知识和多维角度的思维渗入了它的历史叙述中。从这个意义上说,20世纪建筑遗产不仅有着审美价值,而且具有爱国主义的教育作用。 正因为如此,进入21世纪后,如何保护上一世纪的建筑遗产便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我们不妨列出一张时间表:2000年,无锡市提出“加强文物保护,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将近现代建筑遗产的抢救纳入议程;2002年,《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明确“优秀历史建筑”的时间概念由原规定的建于1949年以前扩展至建成30年以前的建筑;2004年,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向国际建协等学术机构提交一份“20世纪中国建筑遗产”的清单;2005年3月,北京市人大通过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保护20世纪建筑遗产提供了法律依据;同年,深圳举办“改革开放十大历史性建筑评选”活动;2007年,天津评选的“天津市十佳不可移动文物”中有6处为20世纪建筑遗产;2009年,《建筑中国60年》巨著专门盘点了我国近千处20世纪建筑遗产;2012年,在天津举办首届“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论坛”,通过《天津共识》,并推出“中国近现代经典建筑丛书”。--10多年来,保护与利用20世纪建筑遗产的势头方兴未艾。 1999年,在北京召开的第20届世界建筑师大会上发布的《北京宪章》称:“20世纪是一个大发展、大破坏的世纪”。“大发展”指的是经济社会,那么,“大破坏”呢?20世纪建筑遗产首当其冲。不是吗?列入著名的《弗莱彻世界建筑史》的北京儿童医院,其标志性的建筑“水塔烟囱”在2008年被莫名其妙地拆除了,广州已有逾三千个老地名在城市变迁中流失,一些近代名人的故居被拆毁似已不再是新闻了。 我忽而想起德国人保存20世纪建筑的轶事。1945年初,盟军为了尽快结束二战,决定战略轰炸纳粹德国。作为重要军工生产地和交通枢纽的边境城市德累斯顿被英美空军的3749吨炸弹和燃烧弹夷为平地,几个昼夜的大火燃烧,使得包括圣母教堂、茨温格尔宫在内的上千座建筑受到重创。德累斯顿市民自发清理废墟,硬是将残片一块一块、一片一片地收集、编号、存放,之后又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在原址上复原建筑。经过六十多年的重建,德累斯顿迄今基本上恢复了原貌。 较之历朝历代的古建筑,20世纪建筑遗产的保护更是难上加难。就以山西晋城市为例,过去6年财政收入增加了三四倍,除极少量用于维修古代建筑外,对20世纪建筑遗产分文没有投入。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单霁翔在《关于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的思考》一文中是这般解释“难”的:一是尚缺乏加强保护的正确意识;二是缺乏实施保护的法律保障;三是缺乏实施保护的成功经验;四是缺乏合理利用的科学界定。人们常说:“建筑文化遗产不仅是城市的历史记忆,也是城市的先导和名片”。历经沧桑的古建筑是如此,20世纪的建筑遗产亦然,它并非隔代相近、底蕴浅显而可以草菅之。对于20世纪建筑遗产,保护和利用只是一种手段,真正的目的是传承。试想:倘若我们这一代不肩负起保护20世纪建筑遗产,过了若干年,它在中国建筑史上阙如,子孙后代还能一睹其风貌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