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警方收缴烟花爆竹近3000万头 破案90起
tangshan 发表于:2017-1-13 09:17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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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警方展开“地毯式”大清查

收缴烟花爆竹近3000万头破案90起  

唐山警方收缴烟花爆竹近3000万头 破案90起

唐山警方收缴烟花爆竹近3000万头 破案90起

图为丰南警方在辖区一大棚内查获大量私藏的烟花爆竹。龚安摄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季男 魏伟)为有效剔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自2016年12月25日起,全市公安机关大力度、不间断地开展了烟花爆竹清查整治行动,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收缴烟花爆竹2990.72万头、组合烟花10102件。
  参与行动的各级公安机关以基层所队为单位,结合高速、巡警、交管等警种力量,开展“地毯式”烟花爆竹大清查。对可能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废弃院落、厂房仓库、养殖场等进行反复清查,严查严打烟花爆竹非法制贩行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特别是零售网点以及易私存、私售烟花爆竹的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花圈店、鲜花礼品店等进行重点排查,严防非法超量储存、超标产品流入市场;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逐人见面、逐屋清查,严密防范从事非法行为;对烟花爆竹传统村镇进出主要道路、烟花爆竹从业单位附近道路、收费站、高速服务区进行不间断地盘查检查,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行为,坚决防止非法产品流入我市。
  截至目前,警方在行动中已清查从业人员105家次,物流企业1143家次,易制爆从业单位201家次,重点部位5242处,出租房屋25629间,整改安全隐患151处;侦办刑事案件4起,刑事拘留10人;查处治安案件86起,行政拘留82人,罚款6人,警告2人;抓获在逃人员1人;发放各类宣传品合计10万余份。
  行动首日,滦县公安局小马庄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小马庄镇某村一大院内存放着100多箱烟花爆竹。民警当即将私自储存的烟花爆竹查扣,并将违法人熊某带回所内询问。经讯问,熊某交代了其于2016年12月22日从滦县某土产公司购进鞭炮100多箱并存放在该处的厢货车内,准备在临近过年时出售。
  路南区公安分局在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29日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6起,制止燃放5起,行政拘留4人、罚款3人、收缴烟花爆竹70余万头。
  2016年12月28日,丰润区公安分局在辖区某村清查时,在一村民驾驶的面包车上发现烟花爆竹44箱。
  2016年12月31日,玉田县公安局玉田镇派出所组织警力入户清查时,在辖区某村村民家中查获烟花爆竹115件,其中鞭炮71件,烟花44件,不合格产品9件。
  2016年12月27日,遵化市公安局在承唐高速某路段将3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拦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名,当场查获烟花爆竹(双响)678件(10万余头),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5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
  2016年12月29日,丰南区公安局在辖区某饭店院内查扣烟花爆竹600余件,并将两名涉案人当场抓获。
  公安机关还会同安监等部门,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流向管控,使用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日常监管和运输许可等监管工作,对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一律禁售、禁运并收缴。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面排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并纳入管控范围,严格落实凭证购买、实名购买和流向登记等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遏制烟花爆竹非法制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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