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二十八号)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表决通过:
决定接受:李晓军辞去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
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2017年1月23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张佩旺唐山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延伸阅读
李晓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据新华社2016年12月10日报道,记者从河北省纪委获悉,唐山市副市长李晓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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