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我市召开的改善三月份空气质量强化措施调度会上获悉,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3月1日零时至3月15日24时,我市将采取强化措施,对一批重点行业实行停限减排。
钢铁行业:未完成湿法脱硫烟气深度治理的烧结机(含竖炉),全部停产治理;完成治理任务的烧结机(含竖炉)减少排放污染物50%,以烧结机(含竖炉)各项污染物常规排放量进行核算。
焦化行业:未完成脱硫、脱硝治理任务的焦化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装煤、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
电力行业:完成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且能稳定达到国家或省规定超低排放限值的煤电机组,可正常生产。
水泥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且达标排放的水泥企业外一律停止生产。
轧钢行业:除使用天然气、管道煤气等清洁能源为热源的轧钢企业外,全部停止排放污染物。
铸造行业:所有铸造企业一律停止生产。
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完成环保治理任务并经监测达标排放的可以生产,否则该工序一律停止生产(或作业)。
非供暖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并通过达标验收的、减少排放污染物50%。
非金属矿山:按照《唐山市露天非金属矿山环境深度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露天非金属矿山停产开展环境深度整治。
所有其他涉气企业: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停止排放污染物。
散乱污企业: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一经发现立即予以“两断三清”。
在此基础上严防细管扬尘污染。
加强建筑施工监管,强化渣土挖、堆、运全程监控,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施工工地裸露土壤采取覆盖、遮蔽等降尘措施;抓好矿山扬尘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不法行为。
严控严查尾气污染。
加强报废汽车回收、存储、运输、拆解、注销等环节监管。
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实施非营运小型汽车、五轴及以上货车限行措施。
严管低空面源污染。
全面加强秸秆、垃圾、树叶、杂草等禁烧和建成区文明祭扫工作。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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