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2月28日结束。 根据省大气办通知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自3月1日零时起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全市按照《唐山市2017年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唐政办字[2017]21号)的规定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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