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海港开发区王滩镇常庄联村范庄村发生一起露天杂草焚烧问题。海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决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处理。
2月27日,海港开发区王滩镇常庄联村范庄村发生一起露天杂草焚烧问题,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在接到空气质量专项督导组反馈后,立即启动问责程序,依据《唐山市秸秆垃圾禁烧管理办法(暂行)》,决定对王滩镇党委副书记刘玉东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范庄村包村干部张红梅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常庄联村党支部副书记兼范庄村负责人常安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处分决定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通报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要高度重视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兑现承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大力推广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研究有效的治本措施,真正做到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违规焚烧秸秆行为的行政问责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海港开发区纪工委)
唐山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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