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唐山玉田豪门新园小区业主向我们反映小区内规划建设了停车位,分为地上停车位和地下停车位
本来是件便民利民的好事可是却让他们很头疼因为自从车位规划好后小区不买车位的业主不能把自己的车开进小区里面
业主说,小区内地上车位五万左右租车位的话一年下来也得3000左右
大部分业主觉得这个价位有些贵就不打算要车位了可是,从那以后小区门卫就不让没有买车位的业主将车开进小区里
业主们没办法,却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面这一天两天还好可这时间一长,确实不方便
他们联合起来找到小区物业,也无济于事之后他们向相关部门反映,也都不了了之
不买车位,就不让业主把车开进小区这样的行为合法吗律师给出了这样的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另外,《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如果你是该小区的业主,你有权利将你的车辆开入小区之内并停放在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但不包含规划内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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