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骨中竟混了一半大棒骨 消协调解消费者获赔50元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花68元买的猪排骨里竟混了一半大棒骨,消费者与经营者因此发生纠纷。近日,在迁安市消费者协会马兰庄分会的帮助下,消费者获赔50元。
当日一早,迁安市消费者协会马兰庄分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买猪肉时被商家糊弄了。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询问得知,在上次大集时,投诉者的母亲在肉摊买了68元的排骨,到家后发现,里面掺杂着一半大棒骨。投诉者随后找到商家理论,摊主承认上次卖给消费者的排骨里面掺杂着大棒骨,却认为消费者要求全额退款不合理。
消协工作人员向肉摊摊主讲解了《消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使其明白了作为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在经营中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的严重后果。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摊主给予消费者50元赔偿。
(程园园 高静 曹瑞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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