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无证电焊工被拘留两天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卢山通讯员董洁、史孟贤)为全力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路南区公安分局重点针对大型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宾馆、饭店、洗浴、足疗等歌舞娱乐场所进行了全面火灾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全民派出所共出动检查人数1940人次、检查单位929家、发现火灾隐患153处、整改火灾隐患153处,抓获一名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嫌疑人。
3月11日16时许,路南公安分局友谊里派出所民警与消防大队进行消防监督至新华步行街某商铺时,发现一名电焊工人无焊工证但依旧在二层顶层进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民警联合路南消防大队立即将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人员带回询问。
经调查取证,违法嫌疑人刘某对其无焊工证但依旧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
据了解,《消防法》明确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