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行全面推广电子化印章的公告尊敬的客户:为向客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行)于2016年10月正式启用业务凭证电子化印章,即“业务专用章”,该印章式样如下:
我行电子化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化印章内嵌12位验证码,客户可以使用该验证码,通过我行官方网站(www.bankts.cn)或任一营业网点对凭证上的业务信息进行验证。电子化印章的运用及推广,是我行服务和管理的再一次升级,实现了“交易可验、用印可留、有章必有码、有码必可查”功能,电子化印章更整洁清晰,改变了过去手工盖章位置不准确、力度不均匀、深浅不一等问题;同时,电子化印章由柜面及智能机具业务系统根据交易自行打印,更为有效的防控业务操作风险、防范金融案件和风险事件,进一步增强了交易的安全性,更切实有效的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未来,我行将继续为您的业务便利,探索更为高效、优质、安全的服务,答谢您对我行工作的大力支持。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各营业网点或致电我行客服电话0315-96368咨询。特此公告!
附件:“业务专用章”电子印章适用业务范围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月21日
附件:“业务专用章”电子印章适用业务范围用于打印或加盖在本外币现金收、付凭证,转账收、付凭证指定联次(包括自动批量处理凭证)、对外签发的存单和存折、单位存款证实书、挂失申请书、内部账户开立、客户信息建立及修改、个人新产品协议书、随身银行协议书等柜面办理的各类业务核算处理结果凭证和客户回单上;用于单位定期存单,开立、撤销、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及账户资料清单,银行询证函报批资料,个人存款证明,有权机关的查询、冻结、扣划通知书,与税务局、客户签订电子缴税(费)协议书,与客户签订账户管理协议,与客户签订对账协议,客户的明细账页等业务凭证。
——公告原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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