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纪委向市第十次党代会作书面报告
tangshan 发表于:2017-3-23 09:0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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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向市第十次党代会作书面报告

大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加快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闫妍)在3月21日开幕的市第十次党代会上,中国共产党唐山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了书面工作报告。
  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情况
  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全市开拓创新、砥砺奋进的五年,也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唐山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迈出坚实步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政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以钉钉子的精神、零容忍的态度强力正风反腐。形成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赢得了党心民心。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坚决向核心看齐,维护中央权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完善了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全面推行“四个干”抓落实机制,建立《干部干事档案》,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约谈办法(试行)》,确保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落实不变通、不打折、不走样。特别是围绕化解产能、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大事要事,严肃查处保护主义、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668个,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715人,有力维护了政令畅通。
  立足履职具体化,压实“两个责任”。市委常委会以上率下,先后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93次,在全省率先出台推进主体责任具体化《意见》,完善清单、报告、督办三项制度,并建立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终考核环环相扣的责任评价体系。市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在全市性会议或活动中必讲必谈反腐倡廉,亲自领学条规、交办任务、批办案件。市纪委建立县级党组织一把手履职提示函制度和批办问题线索档案,规范“两个责任”年度报告内容、方式,督促县级党组织和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先后问责主体责任145人、监督责任42人。
  借大势持续发力,治理顽症痼疾。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主动对省委巡视的8个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市委巡察机构,对6家单位进行了首轮巡察。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累计问责450人。按照换届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清仓”行动,努力把好政治关、廉洁关。
  (二)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思路举措,监督执纪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
  破解监督碎片化,狠抓专项治理。坚持查处一个典型案件、堵塞一种漏洞、破解一类问题、规范一个系统的思路,先后围绕医疗医保、新农合、招投标、公路治超、公安车管等多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一批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坚决答好“军令状”,严查严纠“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动职能部门力量,采取科技手段,统一开展集团作战。共组织明察暗访3199次,查纠“四风”问题1757个,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综合施策治源头,巩固治理成果。瞄准曹妃甸区、高新区等发展热点区域,围绕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开展解剖式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25条。推进行政权力电子监控体系建设,实现在线监察。每年召开“议作风·面对面”电视问政会议,使人大、政协、社会等各方合力监督成为常态。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机制,形成“一网一微一版一屏一广播”宣教格局。结合重大典型案件查处,剖析深层次问题,制订整改清单,签订整改责任状,强化源头治理。
  (三)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正确践行“四种形态”,纪律审查工作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进一步提升
  严把执纪政策关,提高审查质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8822件,涉及9890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9204人。特别是2015年中央纪委提出“四种形态”以来,着力提升把握政策能力,积极稳妥践行“四种形态”,实现比例为49:36:13:2,真正体现了“纪法分开、挺纪在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要求。
  强力反腐减存量,形成压倒态势。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贪贿类案件1100件,移送司法机关383人。查处乡科级干部贪腐案件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对所有县(市、区)的全覆盖。
  抓早抓小遏增量,推动防线前移。实化细化第一种形态,全面开展谈话、函询、诫勉等1718人(次)。用足用好第二种形态,对一般违纪问题快查快审快结,审查时间平均缩短22%,累计轻处分和组织处理6404人(次)。抓严抓准第三种形态,严肃审慎把握执纪尺度,累计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2637人(次)。
  依托机制抓规范,提升执纪水平。完善市委反腐败协调机制,进一步凝聚了反腐合力。扎实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四)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强化机制制度创新,进一步促进了反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落实“两为主”要求,强化系统意识。充分发挥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省级试点作用,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主办案意识。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求,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制度。
  坚持内涵式发展,全面深化“三转”。立足聚焦主责主业,大力推进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在省纪委领导下,以丰南区为试点开展县级纪检体制改革,将内设机构分为执纪监督类和执纪审查类,相关经验做法被全省推广。同时,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和派驻机构改革任务,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力量达到81.5%,基本形成“横向联接、纵向畅通”的纪检监督网络格局。
  建章立制编“笼子”,促进依规治党。对所有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内部规章“大起底”,强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紧跟中省制度建设步伐,对1979年以来发布反腐倡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推动法规制度与时俱进、于法周延。
  (五)坚持“打铁自身硬”,不断提高履职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打造了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围绕队伍专业化,强化能力建设。按照“全覆盖、层次高、效果好”的原则,组织各级培训18320人(次),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立市县两级监督执纪人才库,强化业务骨干传帮带,培育业务尖兵。
  坚持实绩论英雄,强化激励引导。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奖励表彰力度,先后获得省以上集体荣誉7次、个人荣誉15次,有效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坚持五湖四海用人原则,在市委关爱支持下,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走出去,有效提升了队伍公信力、凝聚力、战斗力。
  坚决严防“灯下黑”,强化内部监督。深刻领会“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重要性,首先从市纪委常委会做起,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各方监督。从监督检查、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定性量纪等环节入手,建立更加完善规范的制度体系,真正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反映十八大之后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明显减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显著增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托“四个干”机制的敢担善为,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
  五年来工作的主要体会
  (一)必须带头强化“四个意识”,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党中央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有力措施,是我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上下只有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政治任务,仅靠党中央抓不行,仅靠纪委抓也不行。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只有真正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个干”抓落实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才能切实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凝聚起正风反腐的磅礴力量。
  (三)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定力,做到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就不能变。管党治党宽松软是多年形成的,实现严紧硬也绝非一日之功。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始终把准确把握形势放在第一位,扭住目标不放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才能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必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一贯要求,仅靠惩治将查不胜查,必须在治本上毫不放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只有既坚持治标不松劲、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又密织制度“笼子”、规范用权行为,正心修身、涵养文化,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才能从根本上构建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五)必须坚持打铁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队伍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肩负不可替代的重要使命,这支队伍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尺,党风廉政建设离党中央的要求就会偏出一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只有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坚决防止“灯下黑”,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信任重托。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阶段,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体制的攻坚阶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四个相统一”,推进标本兼治,依托“四个干”抓落实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筑牢执政之基,提振执政之魂,为奋力争取“三个走在前列”、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都要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政治定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沿着正确方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要把更加坚定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作为基本定位。牢固树立核心意识,主动经常向总书记看齐,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以实际行动忠诚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唐山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把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根本遵循。党章党规党纪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主张,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为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加强党性修养提供了根本依据。要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执行者,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行使权力,敢负责、敢担当、敢碰硬。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忠诚捍卫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使其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此凝聚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意志、力量,为实现党的理想和目标共同奋斗。
  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根本性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牢牢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严格尊崇党章、依靠党章,把贯彻《准则》《条例》同执行其他党内法规贯通起来,切实把制度蕴含的力量释放出来,增强全市各级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活力。
  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牢牢把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紧紧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加强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经常性、监督的有效性,使其切实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注重对换届履新干部的提前警示教育,确保用好干部引领好风气。
  (二)砸实责任链条,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要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积极构建知责、确责、督责、考责、问责完整链条,真正把责任压实在基层,真正做到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
  找准职责定位。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任务,主体责任在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系统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等各方面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三转”不断向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聚焦再聚焦,切实承担起党内监督专责,不折不扣完成党章党规赋予的工作任务,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出现问题的严格追究问责。
  推动依规履责。督促党委(党组)严格执行省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清单和市委“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程留痕、常态检查、溯源问责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目标统一考核,特别是一把手不仅完成规定动作,还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主动解决突出问题。指导和督促各级各单位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四个干”运行图,通过目标清晰化、责任具体化、措施精细化、时限刚性化,使每项工作都干有所循、考有所依、责有所据。
  严格追究问责。明确问责重点,紧密围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的12方面内容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的5种情形,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完善问责机制,建立健全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使问责成为常态,不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保证权力正确运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只有履行好这个“专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真正成为党章党纪的维护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捍卫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者。
  统筹宏观监督,织密监督之网。健全完善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推进党内监督无禁区、无例外、全覆盖;特别是把“重音”放在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上,带动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硬起来。推动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见物见人见细节,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进步。督促各级政府和所有公权部门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权力运行进行事前晾晒、事中监督、事后追责,为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打牢工作基础。
  细化微观监督,严肃纠正“四风”。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作风领域新问题新矛盾及时发现和处理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重点聚焦“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坚持经常抓、抓经常,看住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从问题入手,抽丝剥茧,往深里挖、实里做,建立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临时检查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活用科技手段,深化“互联网+”思维,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依托网上审批、网上监察系统严肃查处网上审批违规问题。针对信访量和纪律审查数量大多集中在县乡基层的实际,创新监督方式,采取交办线索、联合检查、交叉互查、查否复查等措施,提升监督效果;特别是建立健全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监督制度,确保村权运行全过程监督。
  强化派驻监督,发挥“探头”功能。派驻机构代表派驻机关,实质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要健全机制,积极推进派驻机构内涵发展,形成制度性安排、常态化监督、程序性审查的工作体系,减少工作盲目性、随意性。强化问责,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严肃问责。定准靶向,积极督促驻在部门列出权力运行清单,健全备案制度,找准廉政风险,严肃查处跳出“圈子”之外的违规用权现象。
  深化巡察监督,发挥“利剑”作用。提高政治巡察站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巡察工作要求,深度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巡察方式,探索建立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独立巡察与市县联动一体巡察相结合制度。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督促整改落实。
  (四)标本兼治反腐败,继续巩固压倒性态势
  坚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持续巩固“不敢腐”,不断强化“不能腐”,有效促进“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
  深化“四种形态”,巩固“不敢腐”。第一种形态重在抓实抓长,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解决招数少、走过场的问题,真正把从严要求体现到日常抓班子、带队伍之中。第二种形态重在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动辄则咎,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审快结,提高审查效率。第三种形态重在抓严抓准,特别是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稳妥推进重大职务调整。第四种形态重在抓狠抓死,依托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纪法衔接平台,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腐败分子,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在监督执纪问责各个环节,推动“四种形态”的适用与转化,形成“各有侧重、分类施策、层层设防、标本兼治”的战术布局。
  完善长效机制,强化“不能腐”。在深入贯彻落实“两准则、四条例”的基础上,围绕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建立健全反腐败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以及我市近年来“医疗医保”“招投标”“新农合”等专项治理经验,聚焦发生在基层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盯紧群众反映强烈的“关键人”“关键事”,围绕土地征收、城市拆迁、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治,一个系统一个系统地清,一套制度一套制度地建,真正实现源头治本,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筑牢思想防线,促进“不想腐”。依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机制,厘清责任边界,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挖唐山抗震精神、大钊精神、艰苦奋斗精神等特色廉洁因子,使党风政风与家风社风相互浸染,营造良好社会心态。继续健全“一网一微一版一屏一广播”平台,创新推广手段,扩大党纪条规和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探索建立典型案件异地交流、上级精神分级传达的工作机制,从内容和方法上对普通干部、领导干部、一把手实施分类施教,提高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五)持续实施塑形工程,不断锤炼纪检监察队伍工作作风和履职能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同样永远在路上。要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通过科学塑形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专业化、规范化纪检监察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强化思想塑形。从市纪委常委会做起,健全党内重大思想理论学习制度,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把准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对党忠诚、自身干净、勇于担当。
  强化规矩塑形。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实施办法,从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入手,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并结合实际找准风险点,提炼有效管用的实招上升为本地制度成果;探索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制订科学、严谨、简便、实效的内部工作标准,严控规范监督执纪权限,坚决守住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两条底线,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层层按规矩办事、依规矩履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等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严肃问责。
  强化机制塑形。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在市县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基础上,明确和强化纪委委员职责,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方法内涵式转变,清除影响和制约监督实效的体制机制障碍,从根本上解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高校、工业园区纪检机构和纪检队伍建设,加强市直机关纪委建设,充分发挥作用。紧跟中省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科学谋划措施,确保改革审慎稳妥推进,整合反腐败资源,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全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强化能力塑形。加强学习培训,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开展经常性学习交流,严格考察考核,引导干部主动自学,努力打造专业化执纪监督队伍。加强干部交流,强化委局机关与派驻机构之间、各派驻机构之间、综合岗位和业务岗位之间、上下级纪委之间以及与纪检监察系统外的干部交流,多层次培养,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加强信息化管理,以推进全国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工作为契机,建立直通机关内部和县级纪委的网络体系,构建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加强典型引领,下大力度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挖掘优秀典型,形成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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