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4月1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彦明院长所作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视察唐山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在依法履职上有新成效,在司法公信上有新提升,在为民司法上有新举措,在队伍建设上有新发展,深入推进平安唐山、法治唐山建设,为奋力争取“三个走在前列”,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