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动真格
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处罚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魏伟)行人闯红灯不但会给自己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也会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市公安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4月25日8时45分,在龙泽路钓鱼台岗,当红灯亮起时,大部分行人停止了急匆匆的脚步,这时,一个小伙子丝毫不顾亮起的红灯,骑着自行车冲过斑马线,被正在执勤的交警三大队民警拦下。“既然违了法,就要接受处罚。”交警根据男子提供的身份证号码,现场开出罚单。
十几分钟后,在同一路口,明明已经亮起红灯,可一名男子还是一路小跑着冲向车流,让现场民警出了一身冷汗。
4月26日7时40分许,在北新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一位女士骑着自行车在红灯的情况下横穿马路,被交警二大队民警拦下。“光顾着骑车了,没注意红灯,下次一定注意。”交警现场对其开具了罚单。
随后,在兴源道与友谊路交叉路口,一名女士在红灯的情况下跑着横穿马路,险些被左转的机动车撞到。“开会要迟到了,太着急了。”该女士解释说。“再着急也不能拿生命当儿戏,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交警告诫这名女士。“我知道了,以后一定改。”
记者统计,在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里,龙泽路与建华道交叉路口就有6位行人被开罚单,还有不少路口的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人被口头警告。
交警介绍,除了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过马路、逆向行驶,今后交警部门对于行人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过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都将进行整治和处罚。“对行人闯红灯进行处罚,再对违法者进行曝光,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要想杜绝闯红灯行为,仅仅靠罚款肯定是不够的,这需要我们每个交通参与者都珍爱生命,遵守交通法规出行。”交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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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处罚。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10元;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10元;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30元;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元;
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
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5元;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罚款5元;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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