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住建局一领导被开除党籍!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7-4-28 14:0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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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丰南区通报一起违规招标案件,涉及5家单位、6名工作人员!


1、阎玉明,丰南区住建局环卫处副主任。


2、邓立忠,丰南区政务服务中心采购中心牵头负责人。


3、王爱华,丰南区住建局排水处科员,中共党员。


4、孙宝新,唐山联发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非中共党员。


5、王洪悦,丰南区水务局项目办科员,非中共党员。


6、刘宝龙,唐山联发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非中共党员。


案件详情如下:


丰南区通报一起违规招标案件
涉及5家单位、6名工作人员

日前,丰南区纪委严肃查处并通报了区住建局环卫处和丰南区政务服务中心采购中心2017年度至2018年度丰南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违规招标案件。该案件涉及5家单位、6名工作人员,分别是:


  1、阎玉明,丰南区住建局环卫处副主任。经查,2016年12月,区住建局环卫处副主任阎玉明在“2017年度至2018年度丰南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招标活动中,制作标书时要求加入具有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并以甲方代表的身份影响评委评标,严重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性。此外,在办案中还发现,阎玉明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廉洁纪律,先后收受管理对象所送节假日礼金、购物卡。阎玉明的上述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阎玉明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建议区住建局解除与阎玉明的劳动关系。

  2、邓立忠,丰南区政务服务中心采购中心牵头负责人。在招标中加入了具有倾向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严重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性。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邓立忠党内警告处分。

  3、王爱华,丰南区住建局排水处科员,中共党员。作为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中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内容未提出异议,严重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性。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爱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丰南区财政局取消王爱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4、孙宝新,唐山联发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非中共党员。

  5、王洪悦,丰南区水务局项目办科员,非中共党员。

  6、刘宝龙,唐山联发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非中共党员。

  孙宝新、王洪悦、刘宝龙3人作为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中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内容未提出异议,严重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性。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令丰南区财政局取消孙宝新、王洪悦、刘宝龙3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通报指出,上述案件的发生,暴露了在当前重拳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在日常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行业准则,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不收敛、不收手,不作为、乱作为,心存侥幸,直至被查处,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上讲忠诚,在行动上讲纪律,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把讲纪律守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党的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切实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要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前诫勉,防止违纪问题发生。今后,区纪委将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丰南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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