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七五”普法规划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顺利实施完成。去年,在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受到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的表彰,第3次被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市委、市政府经广泛征求意见,于去年确立并发布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简称“七五”普法规划)。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围绕法治唐山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唐山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在全市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的工作主基调,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3.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升法治素养。
4.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进行分类指导,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等重点对象的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5.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协调联运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社会大普法格局。
(陆永来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