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开展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王昊 通讯员 赵丽辉)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唐山市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4月份起至8月份,各县(市)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和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集中开展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坚决遏制利用渗坑排污的违法行为,彻底消除非法排污源和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全市土壤和水环境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排查的范围是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沟、渠等(简称渗坑)。
本次整治的重点:一是对2013年已经排查出并经过修复整治过的渗坑开展“回头看”,对治理未到位、存在反弹现象的,纳入整治范围;二是涉及“十五小”“新六小”“散乱污”企业的水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三是涉重金属企业的排放情况;四是取缔、关闭企业是否到位;五是涉及有毒污染物企业废水排放情况;六是涉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用水情况。
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各县(市)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内的渗坑水质及纳污情况;严肃查处因利用渗坑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置、科学修复监测超标的渗坑。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各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做到细致、精致、极致,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排查出的渗坑建立档案,实行台账管理,并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精准修复整治。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问责。
同时,市环境保护局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投诉、举报。遇到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来人来信(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地址:唐山市北新西道86号)、“12369”环保举报热线、唐山市环保局官网“12369”网络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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