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编者按:我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自2017年5月开始,至2017年11月底结束。现将两个专项行动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及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举报监督。
(一)“一问责”
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1.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要求不重视,安排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微腐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清理不深入,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不到位,甚至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
2.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内监督乏力,巡视整改不落实,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或者在处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3.维护党的六项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管辖范围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严重,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失之于宽松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
(负责领导:刘德明;牵头单位:市纪委)
市纪委举报方式:
举报箱: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七号院4号楼正门处
举报电话:0315-12388(工作时间)、0315-2802277(其他时间)
举报邮政信箱:唐山市邮政信箱100号,邮编:063000
举报电子信蟍email protected]
(二)“八清理”
1.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
(1)简政放权改革不到位,已取消的审批事项仍在审批或变相审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承接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存在自行设立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未按国家和省、市要求取消调整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把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设置为就业准入、企业营业准入事项。
(2)商事制度改革不到位,未按国家和省、市部署推进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3)清单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未对照省级已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各项清单,编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清单。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未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未按2017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推动工作;未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5)优化政府服务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申报材料和中介服务;要求群众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
(负责领导:胡国辉;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及中直驻唐有关单位)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举报平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举报电话:0315-2803857
举报邮蟍email protected]
2.对项目落地难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
(1)项目审批违规增设前置条件,程序不优化,该并联不并联,未按时限完成审批。
(2)项目选址不科学,实施效率不高;项目单位未经批准违法用地。
(3)财政投资评审用时长,资金拨付环节多,影响资金拨付进度。银企对接不到位,项目融资难。
(4)水、电、气、暖、讯等要素保障不及时,违规收取费用。安监、消防等部门验收、检查不规范,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5)借助行政权力指定中介机构代理各项评估,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
(负责领导:胡国辉;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政府农办、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办、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
项目落地难问题举报平台:
牵头单位:发改委
举报电话:0315-2823714
举报邮蟍email protected]
3.对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3个方面问题:
(1)政事不分,偏离机构编制“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目标,将行政职责转移到事业单位,机关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职责交叉重叠;行政机关违规指定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审批涉及的项目评估、业务咨询、检验检测等事项;行政机关对于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违规抽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建临时机构。
(2)政企(事企)不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到企业兼职;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事业单位对所属企业投资收益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3)政会不分,行政机关及依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对其主办、主管或挂靠的属于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不按照期限进行脱钩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违规使用机关事业编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同其主办、主管或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未经批准无偿(低价)将行政办公用房提供给行业协会商会使用;行政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违规在协会商会兼职取酬。
(负责领导:胡国辉;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当利益问题举报平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举报电话:0315-2802535
举报邮蟍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唐山市政府办公厅(主楼413室),邮编:063000
4.对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5个方面问题:
(1)压减产能方面,压减产能和淘汰违法违规产能“以停代关”、市内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封停设备和处置“僵尸企业”未按规定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冶炼设备;对新建产能项目把关不严,履行减量置换、增减挂钩措施不力。
(2)散煤治理管控方面,推动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不力,对煤炭运输和销售环节监管不到位,散煤管控不严格。
(3)燃煤锅炉治理方面,底数不清、台账混乱,淘汰和治理燃煤锅炉工作推进不力,违规新建燃煤锅炉,以虚报瞒报燃煤锅炉数量方式套取财政资金。
(4)工业污染源管控方面,整治“散乱污”企业政策把握不准、摸排数据不实、工作开展不力,在关停取缔工作中“两断三清”执行不到位,工业污染源治理中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徇私舞弊。
(5)扬尘综合整治方面,管控措施执行不严格,秸秆焚烧管控责任缺失、管理缺位,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工作不力。
(负责领导:孙文仲;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牧局、市政府农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落实治霾措施不力问题举报平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举报电话:0315-2314515
举报邮蟍email protected]
5.对惠农政策不落实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2个方面问题:
(1)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基层干部滞留截留套取挪用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负责领导:张月仙;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牧局、市政府农办、市审计局)
(2)农村低保政策不落实,低保认定上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享受低保政策,低保标准提高后补差落实不到位。
(负责领导:曹全民;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惠农政策不落实问题举报平台:
(1)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举报电话:0315-2821504、0315-2801342
电子邮蟍email protected]
(2)农村低保政策不落实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举报电话:0315-2822749
举报邮蟍email protected]
6.对招投标不规范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4个方面问题: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违规招标、定标、签订合同,专家违规评标,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从事代理活动。
(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货物和服务不依法履行手续,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而委托其他代理机构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供应商弄虚作假,专家违规评标。
(3)公立医疗机构不按规定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不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管理规定与企业直接议价,不按规定签订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4)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交易市场擅自增加交易环节,强制指定中介服务,违规收取交易服务费,设置限制性条件阻碍或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场交易。
(负责领导:胡国辉;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
招标投标不规范问题举报平台: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举报电话:0315-2855016
举报邮蟍email protected]
7.对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2个方面问题:
(1)设立“小金库”问题。利用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2)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等问题。
(负责领导:胡国辉;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银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
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举报平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举报电话:0315-2827829
举报邮蟍email protected]
8.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清理
重点解决4个方面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大而化之,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和惠民便民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不及时、信息不公开。
(2)在政务服务过程中,不透明、环节多、时间长,未履行首办责任制或一次告知义务,违规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纪律涣散,不守规章,漠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遇到问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态度简单粗暴。
(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没有及时进行处置,不严格执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事故预防、风险处置、应急管控制度和措施,事件、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
(负责领导:付振波;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工委、市教育党委、市监察局、市国资委)
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举报平台: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
举报电话:0315-2802967
举报邮蟍email protected]
唐山市基层“微腐败”
专项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市县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
(二)重点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下4类问题:
1.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在扶贫资金、惠农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侵占;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在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和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2.处事不公问题。重点整治在救济补助、社会保障、项目扶持和物资分配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
3.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
4.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整治行政执法和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