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曹妃甸区公安局临港治安分局局长等人被立案侦查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7-6-13 07:35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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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近日消息,唐山地区有5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具体情况如下:
我省检察机关近日对外公布
迁安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大志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4月24日,我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原曹妃甸区公安局临港治安分局局长徐大志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迁安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淑红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7年4月2日,我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原曹妃甸区公安局临港治安分局干警赵淑红进行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潘凤文提起公诉
2017年6月7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潘凤文(处长,乡科级正职)以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提起公诉。
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柳光耀提起公诉

2017年3月5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柳光耀(总经理,县处级副职)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刘春和立案侦查

2017年3月1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春和(副主任,县处级副职)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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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截图

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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