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孙爽 么楠)近日,只因琐事便用刀扎伤他人的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今年1月6日23时许,李某在唐山市路北区某养生会馆内消费,期间与被害人王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越吵越凶,互不想让,最后打斗在一起。打斗过程中,李某过于冲动,用水果刀将被害人王某的头部、臂部及肋部扎伤,致其头部创口累计12cm。后经鉴定,被害人王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李某事发后非常后悔,自己与王某并没有深仇大恨,只是小小的矛盾,自己没有好好处理,最终王某受到了伤害,自己也受到了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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