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直击交警部门严格治理市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系列报道③
治理非机动车违法 现场教育依法处罚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魏伟)为净化我市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我市交警部门结合25项措施,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展开治理。
6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北新道与友谊路交叉口,看到市公安交警支队八大队多名民警分别值守在路口四角,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教育、劝导。工作中,一位骑自行车的老者由南向北行至该路口时,遇到红灯。老者停在了停止线以内等候通行。民警随即劝导其退至停止线以外,并告知如越线停车等候,容易与右转弯机动车产生交集,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老者对民警的劝导表示理解和支持,称下次会注意。同时,民警还向其讲述了路口直行、左转弯的通行方式。
时隔不久,一辆电动三轮车沿友谊路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至该路口。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指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安全隐患。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10元罚款。
随后,记者来到北新道与学院路交叉口,交警二大队民警已经在此展开工作。民警将宣传资料发送至非机动车驾驶人手中,并利用红灯等待通行的时间,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路口通行方式。工作中,一位骑电动车的男子沿北新道机动车道由西向东通过路口,险些与一辆机动车发生剐蹭。民警当即将其拦下,指出其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安全隐患,并依法给予其1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二大队民警介绍,在参与交通过程中,相对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处于弱势,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对非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伤害。
交警部门介绍,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交警部门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努力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同时,交警部门将对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在道路交叉口非机动车禁驶区内部穿行的,依法处以10元罚款;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依法处以30元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依法处以3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