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作用聚焦防洪减灾
——市人大常委会防洪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纪实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本报记者 媛媛 通讯员 龚艳红 安志兵)防洪减灾,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系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每逢汛期来临,无不牵着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神经线,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今年4月至6月,带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神圣使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挂帅,采取市县两级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情况,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超常执法检查。
议题谋划精准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彦洪明确指出:做事,必须要先谋而后动。要紧紧围绕市委加快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紧紧围绕增进人民福祉研究谋划2017年工作。
作为历史上震撼世界的重灾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有关防灾减灾救灾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当前严峻防洪形势,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把防洪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作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的第一场“开门大戏”。郭彦洪在动员会上说:“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这次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防洪法律法规顺利实施的职责所在。这一议题的确定,源于为民情怀,源于责任担当。”此次执法检查,作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的第一次重大活动,常委会可说举全人大之力。成立了3个执法检查组,所有常委会领导全部上阵、分头带队,所有厅委室负责人、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委员、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40余人参与其中,规格之高、声势之大,可谓创历届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之先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引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行动推进同频共振
在这次执法检查中,为保证从宏观到微观不留死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采取市县两级上下联动方式,同步进行。时间安排在汛前和汛中,目的就是要与全市上下的防汛抗洪工作紧密结合,同频共振,把好防汛抗洪的每一个关口,确保安全度汛。
首先,14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自查自纠。随后,市人大3个执法检查组,分赴路北区、滦县、遵化市、曹妃甸区等有关县(市)区,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的同时,走访城市雨水管网、排涝泵站,巡防陡河、大黑汀水库、滦河、还乡河大堤、黑沿子排干综合治理等防洪工程现场,对全市防洪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在检查中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到贯彻实施防洪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监管机制体制,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同时,高度重视防洪工程建设,“十二五”以来,共投资13.2亿元,完成343项防洪除涝工程的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防洪减灾卓有成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在检查城区防洪工程现场,市财政局负责同志介绍,2017年以来,市财政已经投资5082万元实施了市区银河路雨水泵站和10座立交桥水位自动检测等多项工程,大大提高了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检查组还了解到,市政府不断强化防汛抗洪信息化体系建设,实现了与13个县(市)区、气象、水文部门及5个市直属水管单位的视频、语音和数据实时传输,完成了陡河、邱庄水库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和市级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建设,为防汛抗洪指挥调度决策提供准确、快速的数据信息和网络支持。同时还及时增储防汛物资、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增强了防汛抗洪应变和处置能力。
诸多问题亟待改善
防汛抗洪,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各级政府已然高度重视防洪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防汛抗洪工作成效显著,但天有不测风云,要真正体现为全市780万人口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做到万无一失,不可有丝毫疏漏。
据史料记载,历史上我市共发生过四次比较大的洪涝灾害,分别是1949年、1994年、1996年和2012年,只有1994年有过人员伤亡。检查组指出,由于灾害间隔周期长、次数少,特别是近年来的干旱少雨,部分干部群众不同程度存有松懈麻痹思想,参与治水、防洪的氛围不浓厚,公众的防洪意识和水法意识有待提高。具体表现为:一是河道内随意乱建、乱采、乱挖、乱倒现象仍有发生,乐亭县姜各庄镇石各庄村至今仍有250户、792人滞留在滦河围埝内。二是防洪薄弱环节仍然存在。由于资金投入不足,防洪工程体系还不完善。有的河道防洪能力还比较弱,特别是农村部分河道,存在一遇洪水即冲毁河岸、农田问题; 131座水库中,还有16座小型病险水库存在防洪安全隐患;海堤建设达标率还不够高,防御风暴潮、台风能力还不强;城市防洪规划编制滞后,城区排水管网和雨水泵站等防洪设施设计标准低、老旧破损严重,排沥能力不强;洪涝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准确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增加了安全隐患,急需整改、化解风险。
检查中还发现,新形势下的水事违法案件呈现涉及部门多、查处难度大的特点,加之个别县区水政执法队伍尚不健全,经费不足,致使有法可依但执法不力、违法难纠现象时有发生。迁西县部门负责人向检查组反映,水政执法人员相对较少,无专用执法车辆,执法监察力量单薄,对于隐蔽或偏远地区的涉水违法行为难以开展及时、有效执法和日常监管。
安全之弦不可放松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思想,进一步增强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意识。”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春指出,要科学研判防汛抗洪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时刻紧绷防洪安全之弦。
秉承这一理念,执法检查组把握好每一个环节,直面问题,把脉问诊开具良方,确保不出现任何纰漏。
针对目前全市仍有部分河道、海堤、城市管网泵站、小型病险水库等防洪工程急需提高标准情况,检查组指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防洪工程建设投入力度,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调度安排各类防洪减灾资金,优先考虑薄弱环节,切实提高抵御洪涝灾害的整体能力。同时要科学研判防洪形势,科学制定防汛抗洪抢险应急预案,指导防洪工作有序开展。要以科技为支撑,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准确度。要科学组织、合理调度,提高骨干河道流域行洪调蓄能力,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和流域总体安全。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及时补充调整更新抢险救灾储备物资,切实提高应急抢险能力,确保有灾能救、有险能抢。
检查组建议,做好防汛抗洪,重在依法监管。要加强防洪执法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工作用车方面给予重点保障。要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严厉查处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河道水域,河道内种树、倾倒垃圾、堆积废弃尾矿、违法采砂等严重影响河道安全、水生态环境改善和河道综合功能发挥的违法行为。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确保防洪减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开展。
同时,检查组还针对特殊问题提出具体建议。要加快推进《唐山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实施,为城市依法防洪提供基本依据;要想方设法尽快协调解决好滞留在防洪河道内的乐亭县石各庄村问题;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对16座小型病险水库进行梳理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办。下一阶段,市人大常委会将对防洪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跟踪督导,一盯到底。
对策建议、铮铮谏言,饱含着人民的嘱托和期盼,汇集成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历时3个月的防洪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工作暂告一段落,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民意,履职监督的步伐依然坚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