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二)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提高法治教育在入职、晋职和业务培训中所占比重。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普遍设立公职律师。落实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和任职法律考试制度,规范完善考试内容和方式,注重考试结果的运用,积极推行人大任命干部和非人大任命干部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普法责任。建立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和年度工作考评制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活动的全过程。各级组织、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牵头落实干部学法用法、新闻媒体普法、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利用听证会、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开放日、审判白皮书以及媒体庭审直播、庭审旁听、案件宣讲等形式,让群众受到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以案释法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新闻媒体要承担法治宣传的社会责任,要把法治宣传列入日常宣传重要内容,开设专栏专题进行大规模、高密度法治宣传。落实媒体公益法治宣传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手机媒体等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实施“法治宣传全屏工程”,利用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移动终端等设施开展法治宣传,车站、机场、码头、城市繁华街道和中心广场要保证时段和频次。
(陆永来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