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自行下放和取消、调整81项行政权力事项
tangshan 发表于:2017-7-12 08:2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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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行下放和取消、调整81项行政权力事项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郑芃芃 通讯员 徐亮)记者从市编办获悉,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2017年第一批向县(市、区)下放设区市行政权力事项和取消调整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决定下放和取消、调整81项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向县(市、区)下放23项、取消9项、调整49项。市编办在唐山市机构编制网、市政府各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将下放和取消、调整事项目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
  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与关键抓手。市编办(市审改办)组织市县两级各相关部门,分头摸清市政府部门“可下放”和县(市、区)“需下放”事项,在市县两级间穿针引线、沟通协调,商讨议定“能放能接”“宜放乐接”事项,努力扩大“可下放”与“需下放”事项的交集,最终确定具体取消下放事项。一是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社会经济活动,一律依法依规取消审批,坚决斩断不该伸向市场的“手”,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及全社会的创业激情与活力。取消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二是推动市级权力事项“全链条式”下放。坚持应放尽放原则,着眼于增强基层发展活力、动力和能力,凡能下放能承接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全部下放到县(市、区)。
  下一步,市编办(市审改办)将紧密结合省市“放管服”改革评估问效工作,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衔接落实及公开公示情况的全流程监督管理,优化权力运行程序、明确办理时限,防止出现权力运行脱节缺位,打造一流的投资服务和营商环境,为我市社会经济稳步增长创造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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