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忠于法律作为至高信念
——记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滦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案审中队中队长周伟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本报记者 卢山 通讯员 赵昕)在2017年5月举行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滦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案审中队中队长周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自参加工作以来,周伟参与破获刑事案件2200余起,打处各类犯罪嫌疑人820余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先后荣立公安三等功3次、政府三等功3次,被评为县级优秀共产党员、爱岗敬业道德模范;市级“优秀人民警察”、政法系统“金牌警官”,其先进事迹被《人民公安报》、河北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追求卓越,把千余起案件办成“铁案”
2003年1月,22岁的周伟从警校毕业,成为一名刑警。工作中,他不放过任何学习的机会,始终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很快成长为专家型的办案人才,尤其是在侦办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方面,展现了过人的天赋。每遇大要案,他都被局领导作为专案组指定人选。他在工作中积累的20余万字“办案笔记”,被编入县局刑事办案培训教材。
作为一名刑警,周伟办案中始终坚守一个“硬标准”,就是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凭着扎实的业务水平和过硬的办案技巧,他先后成功侦破省公安厅移交的“三鹿奶粉”专案、省督李长亮故意杀人案、市局交办的“2010·1·29”涉嫌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案、2015年9月被央视播出和网络热议的针对老年人抢劫盗窃系列案件等一大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并将犯罪嫌疑人在最短时间内悉数移送批捕起诉。案卷办理速度之快,质量之高,得到了上级检察院、法院领导的高度评价。10多年来,周伟将负责的1100余起刑事案件都办成了“精品”,无一起被检察机关追捕追诉,无一起因办案不公、不当引发信访案件。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都说:周伟办的案卷,我们心里都有底,绝对是“免检产品”。2013年,他办理的4起命案参加了全省办案质量评比,均获得了省厅专家及同行的高度评价。
勇挑重担,在侦破大要案中“淬炼成钢”
“干刑警,就应该多破案、破大案,这才是硬道理!”这是周伟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为此,他把每一起案件都视为压在肩头的无形重担,凭借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攻坚克难。
2011年11月,滦南县发生轰动全国的特大系列投放危险物质案,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在侦破此案的过程中,周伟作为专案组的主力队员,以查找果丹皮上的毒物为中心,以查看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为依据,克服重重困难摸排案件线索,确定涂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在审讯中,周伟经过与涂某24小时斗智斗勇,最终使其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2014年6月,滦南及周边县市连续发生汽车被盗案件。犯罪嫌疑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周伟通过大量的走访摸排发现邸某有重大嫌疑。经过近30天的反复侦查后,周伟化装成路政职工将其在滦县火车站生擒,并通过人性化的政策攻心,使邸某彻底交代了伙同10余名同伙盗窃30多辆汽车,涉案价值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还积极协助警方追回了14辆被盗面包车。
2016年11月,滦南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但经过现场勘查后发现死者有他杀嫌疑。周伟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高超的审讯技巧,仅用8小时就突破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心理防线,迫使其如实交代了故意杀人后伪造肇事现场,企图逃避打击的犯罪图谋,还原了事实真相。为此,受害人家属专门送来了锦旗,向公安机关致谢。
不忘初心,把忠于法律作为至高信念
2012年4月,周伟被任命为案审中队中队长,负责所有刑事案件的案卷审理、移送起诉等工作。案审工作稍有不慎,不仅会影响办案质量,还会影响法律的公平正义。为此,周伟深感责任重大,时刻不忘警醒自己:要时时处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住客观公正的原则与底线,把法律作为至高信念。
2012年5月,周伟在审理一起间歇性精神病人涉嫌抢劫的案件时,有老家的亲戚给他送来1万元钱,求他按精神病人犯罪给予照顾。周伟断然拒绝,专门带犯罪嫌疑人到唐山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确定嫌疑人是在精神正常状态下实施的犯罪行为,使其受到了公正审判。
2014年1月,刑警大队破获一起故意杀人伪造自杀现场案。周伟细心阅卷,从嫌犯的供述中发现其杀人动机存有疑点,而案卷中却并没进行调查取证,这很可能影响案件的审判结果。为此,周伟多次提审犯罪嫌疑人,反复核查有关细节,经过半个多月的奔波,最终通过死者的一位网友得到证实:死者曾以曝光二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威胁过犯罪嫌疑人,并向其索要过钱财。正是由于周伟认真细致的案审工作,使犯罪嫌疑人曹某最终得到了客观公正的判决。
2015年9月,周伟在审理李某故意杀人案时,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和实地还原犯罪过程,发现李某先前试图放火将何某烧死,而其放火地点距离高压输电线路仅仅不到5米。根据现场的调查取证和相关法律规定,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但案卷中没有涉及。为此,周伟经过补充侦查,最终将此案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两项罪名向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使李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1987年12月,马某将同村的张某打死后逃跑。此案时隔多年都没能破获,被列为省督命案。周伟接手此案卷后,每年都进行一次梳理,并积极寻找线索。2016年11月,潜逃29年的马某化名“王有才”向山西大同救助站发出寻亲请求,被周伟识破马脚后落网。凭借对案卷的熟悉以及掌握的大量事实证据,周伟仅用一夜的时间,就迫使马某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如实交代了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随后,周伟以最快的速度,将马某故意杀人的案卷移送检察机关。此案破获后,省公安厅专门发来了贺电。
牢记使命,把公安事业高高举过头顶
周伟常说:“公安事业是神圣的,要在其位,谋其政,做其事,尽其责。”
为了公安工作,周伟几乎忘记了家庭,“周周五加二,天天白加黑”,把自己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工作狂”。2004年大年三十,是周伟新婚第二天,上级一声令下,他就投入到一起案值80多万元的承兑汇票被盗案的侦破中。2008年,妻子做人流手术,而他在同一个医院陪护的是案件中旧病复发的犯罪嫌疑人。2013年10月,年过花甲的母亲患重病住院手术,他却远赴云南抓回了故意杀人潜逃16年之久的网上逃犯张某。去年,他去外地办理一起涉黑案件,儿子患肺炎住院,他只能在电话里安慰着妻儿。为了工作,周伟每天都是起早贪黑,小区里几乎没人见过周伟在家陪着妻子和孩子。有一次,妻子陪儿子在小区里玩耍,有位大妈凑上去问:“闺女,我咋没见过孩子他爸,你是离婚的吧?大妈给你介绍个对象咋样?”妻子一愣,随即大笑起来:“没离,我们一家过得挺好的。孩子他爸是刑警,工作忒忙,没时间陪我们。”
有人给周伟算过“一笔账”,一天固定工作是12小时,每月就要加班加点100个小时,14年来就累计加班1万多小时。正如他的妻子说的一句话:“他已经‘卖’给了公安局,他满脑袋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工作是他最大的乐趣。”而这,正是周伟从警以来的一贯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