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毁路产设施 一司机赔偿1.2万元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一辆挂车在经过102国道外环段时,因躲避车辆撞毁了还乡河桥限高标志及爆闪灯,造成公路路产损坏。丰润区交通运输局路政执法大队及时处理,依法收取路产损失赔偿费1.2万元。
据了解,7月2日20时30分许,丰润区交通运输局路政执法大队第一中队接到举报电话,称国道102线外环段还乡河大桥上发生肇事。路政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到肇事当事人驾驶的挂车因躲避车辆操作不当,撞毁了还乡河桥限高标志及爆闪灯,造成公路路产损坏。根据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按照路产损失赔偿标准足额缴纳了路产损失赔偿费1.2万元。
(苏艳敏 梁赞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