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贪恋杯中物酒驾上路悲剧了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一段时间来,我市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定时间、地点、频次地开展治理行动,查获了一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
同学聚会喝啤酒
女子酒驾被查获
7月10日21时许,市公安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在开越路新华东道立交桥东侧查处酒驾及大货车交通违法时,发现一辆小轿车突然靠在路边,且不论民警做任何指挥手势,该车没有任何反应。
见该车情况异常,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打开车门时,驾驶位置一名女子满身酒气,正在低头打电话。她看到民警时,才回过神来。民警马上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9.1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该驾驶人刚和几个同学聚会吃烧烤,本来说好其开车不能喝酒,但经不起同学的再三劝说,席间喝了两瓶啤酒。聚会散场时,该女子觉得自己没喝多,开车没事,便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查获。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女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1000元罚款、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早上喝了心情酒
驾驶摩托被查获
7月7日8时许,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北新道与建设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行驶,遂示意其靠边停车。
检查中,民警闻到该驾驶人满嘴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为34.3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人承认其早晨心情不好,喝了些酒,并谎称没带驾驶证,也不提供身份证号。后经大队指挥中心查询比对,该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此外,该车属报废状态。
民警表示,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处5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00元罚款;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三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500元。此外,该摩托车已经被收缴,强制报废。
满月宴上喝了酒
驾车回家被查获
7月6日13时许,交警九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丰润西高速口设卡,在检查至一辆小型轿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目光躲闪、酒气熏天。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为68.9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询问中,该驾驶人称,他在亲戚家办的满月宴上喝了些酒,饭后准备上高速回古冶,没想到遇交警设卡。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当场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驾驶人饮酒驾驶机动车,同样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交警部门提示,对于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会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一经查获,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希望广大驾驶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酒驾,安全文明出行。
记者 魏伟 |